二十五味大汤丸
二十五味大汤丸说明书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二十五味大汤丸
汉语拼音:Ershiwuwei Da Tang Wan
【成 份】红花、诃子、毛诃子、余甘子(去核)、藏木香、木香、波棱瓜子、渣驯膏、石榴子、豆蔻、木瓜、猪血粉、甘青青兰、骨碎补、芫荽、獐牙菜、兔耳草、秦艽花、榜嘎、角茴香、紫菀花、乌奴龙胆、绿绒蒿、水柏枝、巴夏嘎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棕褐色水丸;气微,味苦。
【功能主治】调和龙、赤巴、培根,开胃。用于久病不愈的身倦体重,食欲不振,月经过多。
【规 格】每丸重0.5克。
【用法用量】一次2~3丸,一日3次。
【禁 忌】孕妇禁用;高血压、心脏病及糖尿病患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饮食宜清淡,忌食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、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。
3、患有消化性溃疡病人,出现胃脘痛应去医院就诊,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。
4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5、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7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8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9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密闭。置阴凉干燥处(不超过20℃)。
【包 装】PVC、PTP铝塑泡罩包装,9丸/板×3板/袋×1袋/小盒。
【有 效 期】36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1995版藏药第一册WS3-BC-0142-95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54020103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】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乃东路78号
【生产企业】
企 业 名 称: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
生 产 地 址: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乃东县泽当镇乃东路78号
邮 政 编 码:856000
质量服务电话:400 888 2111
销售服务电话:0893-7825888 028-85128850
传 真 号 码:0893—7826999
注 册 地 址: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乃东县泽当镇乃东路78号
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